来源:职业病网
时间:2021/12/20 16:39:59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指为使房间或者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场所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者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危害公众健康事故。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上一篇:第四章 法律责任
下一篇:一、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
相关阅读
CopyRight2007 -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版权所有:职业病网 - 专业的职业病门户网 有害信息举报:023-63555815 举报QQ: 305428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