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梧州市CDC)是根据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卫办发[2001]112号)、以及区卫生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地)、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意见》(桂卫办[2001]40号)精神,以及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批复》(梧编[2002]17号),遵循依法行政、政事分开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优化配置、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精简高效的要求,在原梧州市卫生防疫站、市健康教育所、市结核病防治所等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于2003年4月8日正式挂牌组建的副处级全民公益性的卫生事业单位。 本中心是集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