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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检验实施细则

来源:2021/1/8 11: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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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成品检验实施细则内容概述。

      第一条


      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实现质量目标。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成品的检验。


      第三条职责


      (一)技术研发部检查员负责各种产品相关项目的检查。


      (二)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检查的审查、分析和报告。


      第四条检测人员及检测设备要求


      (一)检查员的配置应符合公司和有关部门的要求,通过试用审查后可以独立开展检查。


      (二)检验设备应由官方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可用于检验作业,严禁不合格设备试用,影响检验精度和精度。


      第五条抽样方法及依据


      产品抽样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样标准按GB/T2828.1-2003执行。


      第六条检测内容及依据


      (一)检查应按公司企业标准或相关国家标准进行。


      (二)检验项目应包括企业标准或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检验项目。


      第七条记录与报告


      (一)检查员应检查原始记录,保持记录清晰、完整、准确。


      (二)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客观公正发行检验报告书,签字确认。必要时按下检查专用印鉴。


      (三)需要发行出厂检验报告书时,经技术研发部负责人审查,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第八条数据传输


      (一)检查结果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允许发行。


      (二)检验结果不合格时,严格抽样检验,严格检验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允许释放。严格检查不合格时,判断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执行。


      第九条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辑委员会起草修订,自2010年1月1日社长发表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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