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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铅 MSDS说明书

一氧化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一氧化铅  
化学品英文名称: lead oxide  
中文名称2: 黄丹  
英文名称2: lead monoxide  
技术说明书编码: 871
CAS No.: 1317-36-8 
分子式: PbO
分子量: 223.2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一氧化铅 ≥99.3% 1317-36-8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铅及其化合物损害造血、神经、消化系统及肾脏。职业中毒主要为慢性。神经系统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周围神经病(以运动功能受累较明显),重者出现铅中毒性脑病。消化系统表现有齿龈铅线、食欲不振、恶心、腹胀、腹泻或便秘;腹绞痛见于中度及重度中毒病例。造血系统损害出现卟啉代谢障碍、贫血等。短时大量接触可发生急性或亚急性中毒,表现类似重症慢性铅中毒。对肾脏损害多见于急性、亚急性或较重慢性病例。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有毒。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未有特殊的燃烧爆炸特性。
有害燃烧产物: 氧化铅。
灭火方法: 采用水、砂土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包装密封。避光保存。应与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0.03[烟],0.05[尘]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ACGIH0.15mg[Pb]/m3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双硫腙比色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作业工人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必要时,佩戴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眼睛防护: 必要时,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透气型防毒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含量: 工业级 一级≥99.3%; 二级 99.0%。
外观与性状: 黄色或略带红色的黄色粉末或细小片状结晶, 遇光易变色。
熔点(℃): 888
沸点(℃): 1535
相对密度(水=1): 9.5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意义
临界压力(MPa): 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 不溶于水,不溶于乙醇,溶于硝酸、乙酸、热碱液。
主要用途: 用作颜料、冶金助熔剂、油漆催干剂、橡胶硫化促进剂、杀虫剂等。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强酸、强碱。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450 mg/kg(大鼠腹腔)

LC50: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这部分暂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用安全掩埋法处置。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61507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塑料袋外榫槽接缝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GB 7355-87),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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