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硝酸锶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strontium nitrate |
英文名称2: | nitric acid,strontium salt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2879 |
CAS No.: | 10042-76-9 |
分子式: | Sr(NO3)2 |
分子量: | 211.64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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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健康危害: | 吸入对呼吸道有刺激性,引起一过性咳嗽、喷嚏和呼吸困难。对眼和皮肤有刺激性、大量口服刺激胃肠道,引起腹痛、恶心、呕吐和腹泻。 |
燃爆危险: | 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或混合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遇高热分解释出高毒烟气。 |
有害燃烧产物: | 氮氧化物。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酸类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还原剂、酸类、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中国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MAC(mg/m3): | 1 |
TLVTN: | 未制定标准 |
TLVWN: | 未制定标准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胶布防毒衣。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 含量:试剂级≥99.5%、工业级≥99%。 |
外观与性状: | 白色结晶或粉末,有潮解性。 |
熔点(℃): | 570 |
沸点(℃): | 1100(分解) |
相对密度(水=1): | 2.986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无资料 |
饱和蒸气压(kPa): | 无资料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临界温度(℃): | 无意义 |
临界压力(MPa): | 无意义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丙酮,不溶于硝酸。 |
主要用途: | 用于红色火焰、信号灯、信号弹、玻璃工业、医药及分析等。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禁配物: | 强还原剂、强酸、易燃或可燃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2750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这部分暂无资料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 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破损容器禁止重新使用,要在规定场所掩埋。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51059 |
UN编号: | 1507 |
包装方法: |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钢板厚0.5 毫米,每桶净重不超过50公斤),零担再装入透笼木箱;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 类氧化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