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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硝基苯胺 MSDS说明书

邻硝基苯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邻硝基苯胺  
化学品英文名称: o-nitroaniline  
中文名称2: 2-硝基苯胺  
英文名称2: 2-nitroanili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789
CAS No.: 88-74-4 
分子式: C6H6N2O2
分子量: 138.13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邻硝基苯胺 88-74-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毒性比苯胺大。可通过皮肤和呼吸道吸收,是一种强烈的高铁血红蛋白形成剂。吸收后数小时内可出现紫绀,可发生溶血性贫血。长期大量接触可引起肝损害。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烟气。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 采用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0.5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及时换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不饮酒,用温水洗澡。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橙黄色针状结晶。
熔点(℃): 69.7
沸点(℃): 284.5
相对密度(水=1): 1.4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0.13(104℃))
燃烧热(kJ/mol): 3201.1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1.44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521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溶解性: 微溶于冷水,溶于热水、乙醇,易溶于乙醚、丙酮、苯。
主要用途: 用作染料中间体及合成照相防翳剂,也用于微量碘化物的测定、农药多菌灵的生产等。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酸类、酰基氯、酸酐、氯仿、强氧化剂、强还原剂。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1600 mg/kg(大鼠经口);20000 mg/kg(兔经皮)

LC50: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建议不要让其进入环境。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61777  
UN编号: 1661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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