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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氨基吡啶 MSDS说明书

间氨基吡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间氨基吡啶  
化学品英文名称: m-aminopyridine  
中文名称2: 3-氨基吡啶  
英文名称2: 3-pyridylami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2475
CAS No.: 462-08-8 
分子式: C5H6N2
分子量: 94.13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间氨基吡啶 ≥98.0% 462-08-8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有毒。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并有麻醉作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密闭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含量:≥98.0%。
外观与性状: 白色至淡黄色针状结晶。
熔点(℃): 64
沸点(℃): 250~252
相对密度(水=1): 无资料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124
引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乙醚、苯。
主要用途: 用作药物、染料的中间体。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酸类。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28 mg/kg(小鼠腹腔)

LC50: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不要让该物质进入环境。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若可能,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61842  
UN编号: 2671
包装方法: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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