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甲基氯化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间甲基氯化苄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m-methyl benzyl chloride |
中文名称2: | 3-甲基氯化苄 |
英文名称2: | 3-methyl benzyl chloride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1652 |
CAS No.: | 620-19-9 |
分子式: | C8H9Cl |
分子量: | 140.61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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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健康危害: | 吸入或摄入对身体有害。可致灼伤。严重损害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吸入后可因喉、支气管的痉挛、炎症和水肿,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而致死。接触后可引起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可引起湿疹和支气管哮喘。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吸入蒸气可致严重灼伤。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可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禁止用水。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加强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醇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醇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中国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TLVTN: | 未制订标准 |
TLVWN: | 未制订标准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加强局部排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 |
熔点(℃): | 无资料 |
沸点(℃): | 190 |
相对密度(水=1): | 1.06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无资料 |
饱和蒸气压(kPa): | 无资料 |
燃烧热(kJ/mol):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75 |
引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溶于醇、醚。 |
主要用途: | 用于有机合成。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禁配物: | 碱类、胺类、醇类、氧化剂。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潮湿空气。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这部分暂无资料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无资料 |
包装类别: | Z01 |
包装方法: | 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醇类等混装混运。船运时,应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