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老剂PPD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防老剂PPD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antioxidant PPD |
中文名称2: | N,N'-二苯基对苯二胺 |
英文名称2: | 1,4-bis(phenyl amino)benzene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2327 |
CAS No.: | 74-31-7 |
分子式: | C18H16N2 |
分子量: | 260.34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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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健康危害: | 有毒。有弱的致敏作用。对眼睛有刺激作用。动物实验资料表明,有致突变作用,为可疑致癌物。受热分解会释出氮氧化物。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危害。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为可疑致癌物,具刺激性,具致敏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可燃。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密闭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中国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TLVTN: | 未制定标准 |
TLVWN: | 未制定标准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胶布防毒衣。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银白色片状结晶或灰褐色粉末。 |
熔点(℃): | 146~148 |
沸点(℃): | 220~225(0.067kPa) |
相对密度(水=1): | 1.2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9 |
饱和蒸气压(kPa): | 无资料 |
燃烧热(kJ/mol):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微溶于汽油,溶于苯、甲苯、丙酮、乙醚、二氯乙烷等。 |
主要用途: | 用作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和乳胶的防老剂及聚合阻聚剂。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光照。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2370 mg/kg(大鼠经口);18000 mg/kg(小鼠经口) LC50:无资料 |
刺激性: | 家兔经眼:500mg/24小时,轻度刺激。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建议不要让其进入环境。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无资料 |
包装方法: | 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装运本品的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